公告 来源:同心党政信息网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发〔2013〕2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棚户区改造规划(2013-2017)》(宁政办
来源:同心党政信息网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发〔2013〕2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棚户区改造规划(2013-2017)》(宁政办发〔2014〕17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同心县县城总体规划》和中共同心县委员会、同心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同心县棚户区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同党发(2015)33号)规定,经同心县人民政府研究,对《同心县人民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二小片区(一期)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同政征字[2015]1号)予以公告:
一、征收范围:二小片区一期项目(长征街以北,民生街以东,农民街以西,北环路以南)。
二、征收主体:同心县人民政府。
三、征收实施单位:同心县棚户区改造指挥部。
四、征收补偿标准:按照中共同心县委员会、同心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同心县棚户区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同党发[2015]33号)执行。
五、征收实施时间及签约期限:
1、二小片区一期项目北片区(利民街以北,民生街以东,农民街以西,北环路以南),自2015年11月10日起至11月19日开展登记丈量;2015年11月20日起开始实施征收,征收签约期限2个月(自2015年11月20日起至2016年1月19日)。征收拆迁奖励时间自2015年11月20日起计算。
2、二小片区一期项目南片区(长征街以北,民生街以东,农民街以西,利民街以南),自2015年11月20日起至11月29日开展登记丈量;2015年11月30日起开始实施征收,征收签约期限2个月(自2015年11月30日起至2016年1月29日)。征收拆迁奖励时间自2015年11月30日起计算。
六、上述范围内的被征收人,请持房屋所有权相关凭证、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同心县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办理征收补偿有关手续。
七、征收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八、被征收人如对《同心县人民政府棚户区改造二小片区(一期)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同政征字[2015]1号)不服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吴忠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征收工作的正常实施。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的,在规定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县人民政府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同心县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8日
关于印发《同心县棚户区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县委各部委,县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区(市)属驻同各单位:
《同心县棚户区改造实施意见》已经县委常委会第15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同时废止《同心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同心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同党发〔2014〕19号)。
中共同心县委员会
同心县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4日
同心县棚户区改造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棚户区改造规划(2013-2017)》(宁政办发〔2014〕17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三旧改造工作方案(试行)》(宁国土发〔2012〕215号)、《同心县县城总体规划》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城市功能布局,从根本上解决老城区棚户区面积过大、公共活动空间狭小、交通拥堵和基础设施不配套、居住环境差、抗震防火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结合同心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为核心,以改善老城区人居环境为出发点,以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活力为目标,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促进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为主线,大力推进集中连片、非集中连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稳步实施基础设施简陋、建筑密度大的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不断完善城市功能,使城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切实加快城镇化进程。
二、改造目标
力争通过3至5年的努力,基本完成老城区集中连片棚户区更新改造,公共服务设施健全完善,路网结构进一步优化,交通拥堵有效治理,城市历史文化特色更加鲜明,老城区宜居宜业水平明显提高,城市竞争力显著增强。
三、改造原则
(一)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根据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能力,结合新型城镇化进程,依据《同心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心县县城总体规划》,合理确定每年棚户区改造的目标任务,量力而行,分步推进。在工作步骤上做到先调查摸底编制规划,再实施改造;在改造类别上做到先改造成片棚户区,再改造其他棚户区。
(二)政府主导,市场参与。棚户区改造涉及千家万户,中央和自治区出台了一系列普惠政策,具有很强的公益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做好这项工作必须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所有房屋征收安置补偿由政府主导完成,同时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市场要素和棚户区居民的参与积极性。
(三)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坚持从同心实际出发,分门别类推进棚户区改造。对老城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主要按中小户型、功能全、配套好、质量高、安全可靠的要求,建设有效满足基本居住功能的住宅小区;对其他非集中连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可采取拆除新建、改建、综合整治等不同方式,既重视维护城市传统风貌,又突出“回族、红色、生态、商贸”等特色。同时,充分保护地方民居特色历史文化,选定特色风貌浓厚、集中连片有一定规模的区域,在充分尊重民意、保障居民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把政府补助和居民自筹有机结合起来,进行原址原貌改造,配套完善市政和公益设施,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四)完善配套,同步建设。坚持同步规划、同步施工、限期交付使用,配套建设好新建安置小区供水、供电、污水与垃圾处理以及地下管网、道路、街头绿地、休闲活动场所和商业、教育、医疗卫生、无障碍设施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立并完善小区物业管理和社区管理。
(五)尊重民意,分类安置。始终突出广大居民的棚户区改造主体地位,把尊重民意、以人为本放在首要位置,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扩大群众参与度。被征收房屋实行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安置方式,群众可以自愿选择其中一种。
(六)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算清政府家底帐、群众需求帐、发展承受能力帐、发展生产性与非生产性支出帐,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并根据我县实际,按照“一片突破、逐片跟进、稳扎稳打”的思路,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
(七)依法推进,确保稳定。严格执行有关行政审批、土地使用、资金管理、征收补偿、工程建设、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妥善处理棚户区改造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改造范围
县城规划区内基础设施不配套、交通不畅通、建筑不抗震不节能、不符合城市功能规划区域的14个片区:银平街以南片区(县城银平街以南、北沟以北、清水河以东)、二幼片区(豫海街以西、长征街以南、银平街以北、清水河以东)、一小片区(豫海街以东、长征街以南、银平街以北、民生街以西)、二小片区(长征街以北、豫海街以东、农民街以西、北环路以南)、转播台片区(豫海街以西、西北环路以南、西环路以东、长征街以北)、清水湾片区(清水河以东、西北环路以西、北环路以北、长征街以北至羊绒工业园区,包括原木材市场)、消防队片区(北环路以北、农民街以西、豫海街以东、永安路以南)、永安路北片区(永安路以北、渡槽以南、豫海街以东、宝中铁路以西)、园艺片区(农民街以东、永安路以南、宝中铁路以西、长征街以北)、北沟北岸片区(民生街市场以东、长征街以南、北沟以北、宝中铁路以西)、石狮开发区城一村片区、豫海镇兴隆村片区、兴隆乡在县城规划区域内片区(包括新区)、丁塘镇在县城规划区域内片区。
五、目前现状
县城规划区面积39平方公里,辖4个行政村、4个社区,居住人口约10万人。规划区内棚户区面积约占70%以上,经初步摸底调查,棚户区居民8000余户,建筑面积约100万平方米。平房大多属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造的砖木结构房,房屋建设集中,出行不便,公共服务设施滞后。
六、改造标准
按照普通商品房的建设标准进行棚户区改造,规划设计体现特色、适用、美观、方便的理念,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建设功能齐全、质量优良、抗震节能、经济适用、环境优美的住宅小区。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居住区相关规定,棚户区改造规划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容积率控制在1.5—2.5之间,建筑密度小于35%,绿地率大于等于30%,日照间距新区1:1.64、老城区1:1.55,并按照房屋总建筑面积3‰的比例建设社区服务、物业管理和居民公共活动用房。
七、改造步骤
(一)开展前期准备工作。按照航拍测绘公司完成的县城规划区航拍测绘图,组织工作人员深入棚户区开展调查摸底,确定棚户区改造范围和对象,全面、准确掌握棚户区土地、住房和人口现状,将每个区域用地和住房情况在现状图上标注,并列表造册,建立棚户区土地住房人口数据库,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布。
(二)编制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结合同心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产业发展需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城总体规划,以“成片改造、公共优先、完善功能、改善环境”为原则,对棚户区进行统一规划,编制《同心县棚户区改造工程规划(2014—2017)》并组织论证,明确棚户区改造的目标、范围、用地布局和规模、配套设施建设等。
(三)制定棚户区改造年度实施计划。依据《同心县棚户区改造工程规划》,按照“以点带面、总结经验、稳步推进”和重点区域优先的原则,分析、研究、总结棚户区改造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形成一整套完善的工作机制,详细制定棚户区年度改造计划,明确改造的规模、地块和时序。
(四)编制棚户区片区改造规划设计方案。根据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专项规划,组织编制改造片区的规划设计方案,具体包括基本情况、土地利用现状、征收补偿安置情况、规划设计方案、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经县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批准后实施。
(五)制定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制定《同心县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组织听证会,并根据公众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六)实施改造。按照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和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具体实施棚户区改造。
八、政策规范
(一)采取财政补助、银行信贷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群众自筹等办法多渠道筹集资金。
(二)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用地纳入全县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确保建设用地及时供应。
(三)棚户区改造项目免征城市基本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落实好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税收优惠政策,通讯、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业要对棚户区改造给予支持,适当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
(四)棚户区改造实行货币补偿和实物安置相结合,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凡在同心县城有一套(含1套)以上产权住宅用房的被征收人,按照本人意愿可给予货币补偿。在县城内没有产权住宅用房的,按照产权调换方式进行实物安置。
(五)实物安置房源以县城内在建或建成的存量普通商品房和新建的普通商品房为主,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
(六)坚持相邻多宗零散土地归宗集中改造。对单宗土地面积小于3亩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且累计面积不超过改造项目总面积10%的,可一并纳入改造范围。
(七)严格建房审批和房屋交易,停止办理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区域内各类房屋的新建、扩建、改建、翻建等审批手续,停止办理列入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房屋买卖、交换、折产、分割、赠与、出租等手续。对2014年元月份航拍测绘之后擅自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或改变现有房屋使用性质的一律不予征收补偿;对单位所属,用途为办公、仓储或经营性的非住宅房屋不得擅自作为住宅房屋进行分配;对确属危房需要翻建的,也必须按照相关政策,由相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审查办理。
(八)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和标准规范,加强施工管理,做好施工图审查、招标、建设监理、质量督查和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做好新建安置住房的规划设计,在较小户型内实现基本使用功能,满足基本住房需要。
(九)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首位,切实把棚户区改造工程建成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廉政工程。制定棚户区改造方案,特别是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征收政策法规,确保各项保障、补偿标准落实到位,保证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得到改善。坚持公开透明,实行阳光征收,做到征收项目主体、程序、补偿安置标准和征收补偿安置资金、安置房源全部公开。做好征收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把工作做实做细,切实防止引发不安定因素,坚决堵绝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十)对经济困难无力购买安置房的棚户区被征收人,通过提供公租房等方式满足其基本居住需求。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比例不得低于5%,对棚户区内符合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就地优先保障一次性解决。棚户区配套建设公租房产权全部归县人民政府所有。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同心县棚户区改造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总指挥,四套班子相关领导、法检两长任副总指挥,负责棚户区改造的总体调度和组织实施工作。抽调各部门、有关乡镇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公道正派、精干务实的工作人员脱岗到指挥部开展棚户区改造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工作,其现实表现纳入干部选拔任用和绩效能力评价范畴。
(二)加强宣传引导。采取居民大会、电视采访、电视专栏展板标语、手机短信、电子屏幕、听证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棚户区改造的重大意义和有关法规政策,准确解读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安置政策,引导广大居民理解和支持棚户区改造,为棚户区改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协调配合。棚户区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需要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棚户区群众的共同努力与紧密配合。同时,要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做到规划到位、资金到位、政策到位、监管到位,确保棚改工作顺利推进。居住在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各级干部职工要在征收、拆迁、补偿、安置中发挥以上率下和模范带头作用,并积极做好周边群众的宣传动员、教育引导和协调配合工作。
(四)加强统一管理。棚户区改造指挥部要对所有抽调工作人员进行统一培训,保证每个工作人员都能够对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和程序熟记于心,并能准确向居民群众解答。要统一补偿标准,保证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管到底、一套政策执行到底;要统一规划建设,对实施改造的每个片区都要进行统一规划建设,保证安置房建造标准、外立面标准与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一致;要统一竣工验收,改造完成后要组织专业人员对所有改造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竣工验收,保证项目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建设。
(五)加强纪律约束。要严明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制定完善棚改工作各项制度规定,扎紧制度的“笼子”,始终保持刚性约束,促进棚改工作人员忠实履职、干净干事。要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各类资金规范使用。要规范征收补偿安置程序,所有征收补偿安置协议都要通过棚户区改造信息软件系统统一制作,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许诺或答应被征收人政策以外的条件,切实保障公平公正。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切实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及时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保障棚户区改造公开透明,阳光操作。
附件:同心县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2015年同心县城各类房屋重置价格表(一)
划分标准 类别等级 | 房屋主要结构及设施标准 | 重置价格 (元/m2) | |
钢混 结构 楼房 | 条形基础,钢筋混凝土浇捣成承重梁柱,预制的加气混凝土填充墙、屋面两毡三油一砂,外墙水泥抹灰,内墙及顶棚普通抹灰刷106涂料,铝合金窗带纱,毛地面,有水暖电设施 | 1183.38 | |
砖混 结构 楼房 | 毛石基础,外墙370mm、内墙240mm,两道圈梁、有构造柱,屋面两毡三油一砂,外墙水泥抹灰,铝合金窗带纱,毛地面,室内墙面及顶棚普通抹灰刷106涂料。有水暖电设施。 | 1089.50 | |
砖混 结构 平房 | 一等 | 毛石基础,外墙370mm、内墙240mm,两道圈梁、有构造柱,屋面两毡三油一砂,外墙水泥抹灰,含门窗,毛地面,室内墙面及顶棚普通抹灰刷106涂料。有水电设施。 | 1019.24 |
二等 | 毛石基础,外墙370mm、内墙240mm,两道圈梁,无构造柱,屋面两毡三油一砂,外墙水泥抹灰,含门窗,毛地面,室内墙面及顶棚普通抹灰刷106涂料。有水电设施。 | 999.22 |
2015年同心县城各类房屋重置价格表(二)
划分标准 类别等级 | 房屋主要结构及设施标准 | 重置价格 (元/m2) | |
砖 木 结 构 | 一等 | 毛石基础,外墙370mm、内墙240mm,两道圈梁、有构造柱,屋面木檩条上钉椽子苇芭,起脊挂瓦,清水外墙、勾缝,无门窗,毛地面,室内墙面普通抹灰刷106涂料,有水电设施。 | 760.56 |
二等 | 毛石基础,外墙370mm、内墙240mm,两道圈梁,无构造柱,屋面木檩条上钉椽子苇芭,起脊挂瓦,清水外墙、勾缝,无门窗,毛地面,室内墙面普通抹灰刷106涂料,有水电设施。 | 737.43 | |
三等 | 毛石基础,外墙370mm、内墙240mm,一道圈梁,无构造柱,(或砖木结构,两道圈梁有构造柱,一面坡屋顶挂瓦)屋面木檩条上钉椽子苇芭,清水外墙、勾缝,无门窗,毛地面,室内墙面普通抹灰刷106涂料,有水电设施。 | 686.55 | |
四等 | 砖木平房,毛石基础,外、内墙均为240mm,无圈梁及构造柱,屋面木檩条上钉椽子苇芭,清水外墙、勾缝,无门窗,毛地面,室内墙面普通抹灰刷106涂料,有水电设施。 | 664.08 |
2015年同心县城各类房屋重置价格表(三)
划分标准 类别等级 | 房屋主要结构及设施标准 | 重置价格 (元/m2) | |
砖土木 结 构 平 房 | 一等 | 毛石基础、三面砖墙、屋面檩条、椽子、苇芭、席子、起脊及半起脊挂瓦、内墙草泥底麻刀灰、涂料、无门窗、毛地面、有电照设施。 | 622.90 |
二等 | 毛石基础、两面砖墙、屋面檩条、椽子、苇芭、席子、内墙草泥底麻刀灰、涂料、无门窗、毛地面、有电照设施。 | 578.86 | |
土木 结构 平房 | 一等 | 毛石基础、土坯墙、砖门窗套、屋面檩条、椽子、苇芭、席子、起脊及半起脊挂瓦、内墙草泥底麻刀灰、涂料、无门窗、毛地面、有电照设施。 | 453.71 |
二等 | 毛石基础、全部土坯墙、屋面檩条、椽子、苇芭、席子、平屋顶挂瓦,内墙草泥底麻刀灰、涂料、无门窗、毛地面、有电照设施。 | 437.01 |
注:以上平房层高为2.8米,楼房层高为2.6米
附属设施重置价格表(四)
项目 | 结构 | 单位 | 补偿重置价格 (含附属设施) | 备注 | |
小杂房 (直接费 造价) | 砖木 | 元/㎡ | 339.46 | 层高小于2.5米,砖基础,240砖墙,清水内外墙,木门窗,砖地面,纸吊顶,电配套。 | |
土木 | 元/㎡ | 315.11 | 层高小于2.5米,砖基础,土坯墙,木门窗砌砖垛,砖地面,纸吊顶,水电配套。 | ||
简易房 | 砖木 | 元/㎡ | 250 | 层高小于2.2米。 | |
土木 | 元/㎡ | 200 | 层高小于2.2米。 | ||
窖 | 元/方 | 251.20 | 砖墙、预制板顶。 | ||
水泥窖 | 元/方 | 180.42 | 水泥墙面,预制板顶。 | ||
沼气池 | 座 | 2500 | |||
机井 | 元/M | 53 | 直径按30㎝计。 | ||
养殖棚 | 元/㎡ | 80 | 三面有围墙,有顶棚。 | ||
钢架棚 | 元/㎡ | 50 | 高度3米以上,四角砖柱支撑或 钢管支撑。 | ||
温棚 | 日光 温棚 | 元/㎡ | 70 | 三面砖墙,有棚膜及保温帘,带卷帘机,有钢架,维护状况良好,能常年种植。 | |
简易 温棚 | 元/㎡ | 50 | 有棚膜。有钢架,无保温草帘,土坯围墙,能季节性种植。 | ||
厕所 | 旱厕 | 座 | 500~1000 | 根据大小。 | |
围墙 | 370砖墙 | 元/㎡ | 170.18 | ||
240砖墙 | 元/㎡ | 114.29 | |||
120砖墙 | 元/㎡ | 58.93 | |||
土围墙 | 元/㎡ | 56 | |||
大门 楼子 | 元/个 | 封闭式 | 1000 | 砖木结构,宽度1.5米, 每增加0.5米加100元。 | |
敞开式 | 800 |
附属设施重置价格表(四)
项目 | 结构 | 单位 | 补偿重置价格 (含附属设施) | 备注 |
院子 | 砖院 | 元/㎡ | 红砖50 面砖70 | |
水泥院 | 元/㎡ | 60 | ||
大门 | 铁大门 | 元/㎡ | 300 | |
木大门 | 元/㎡ | 240 | ||
锅炉及设施搬迁费 | 台 | 1000 | ||
暖气片安装费 | 片(大60) | 片 | 7 | |
片(四柱760) | 片 | 10 | ||
水表安装 | 户 | 160 | ||
电表安装 | 户 | 280 | ||
有线电视 | 户 | 320 | ||
电话 | 户 | 95 | ||
三相电 | 户 | 2000 | ||
绿化树、果类树及苗木价格(五)
树种 | 规 格 | 单位 | 单价(元) |
樟子松 | H:3.1-3.5m | 株 | 600 |
H:2.51-3m | 株 | 400 | |
H:2.1-2.5m | 株 | 300 | |
H:1.71-2m | 株 | 200 | |
H:1.51-1.7m | 株 | 150 | |
云杉 | H:3.1-3.5m | 株 | 570 |
H:2.51-3.0m | 株 | 410 | |
H:2.1-2.5m | 株 | 280 | |
H:1.81-2.0m | 株 | 220 | |
H:1.51-1.8m | 株 | 140 | |
H:1.31-1.5m | 株 | 70 | |
H:1.0-1.3m | 株 | 45 | |
桧柏 | H:3.1-3.5m | 株 | 470 |
H:2.51-3.0m | 株 | 260 | |
H:2.1-2.5m | 株 | 180 | |
H:1.81-2.0m | 株 | 140 | |
H:1.51-1.8m | 株 | 120 | |
H:1.1-1.5m | 株 | 80 | |
H:0.81-1.0m | 株 | 40 | |
H:0.61-0.8m | 株 | 15 | |
油松 | H:3.1-3.5m | 株 | 480 |
H:2.51-3.0m | 株 | 280 | |
H:2.1-2.5m | 株 | 220 | |
H:1.81-2.0m | 株 | 130 | |
H:1.51-1.8m | 株 | 70 | |
侧柏 | H:3.1-3.5m | 株 | 320 |
H:2.51-3.0m | 株 | 190 | |
H:2.1-2.5m | 株 | 120 | |
H:1.71-2.0m | 株 | 75 | |
H:1.51-1.7m | 株 | 45 | |
H:1.21-1.5m | 株 | 18 | |
H:0.81-1.2m | 株 | 10 |
绿化树、果类树及苗木价格(五)
树种 | 规 格 | 单位 | 单价(元) |
桧柏球 | ¢:1.01-1.2m | 株 | 260 |
¢:0.81-1.0m | 株 | 170 | |
¢:0.6-0.8m | 株 | 140 | |
国槐 | D:9.1-10cm | 株 | 260 |
D:8.1-9cm | 株 | 220 | |
D:7.1-8cm | 株 | 180 | |
D:6.1-7cm | 株 | 140 | |
D:5.1-6cm | 株 | 100 | |
D:4.1-5cm | 株 | 60 | |
D:3.1-4cm | 株 | 30 | |
白蜡 | D:9.1-10cm | 株 | 200 |
D:8.1-9cm | 株 | 160 | |
D:7.1-8cm | 株 | 100 | |
D:6.1-7cm | 株 | 80 | |
D:5.1-6cm | 株 | 60 | |
D:4.1-5cm | 株 | 40 | |
D:3.1-4cm | 株 | 25 | |
臭椿 | D:8.1-10cm | 株 | 35 |
D:6.1-8cm | 株 | 25 | |
D:5.1-6cm | 株 | 15 | |
D:4.01-5cm | 株 | 8 | |
新疆杨 | D:6.1-8cm | 株 | 40 |
D:5.1-6cm | 株 | 30 | |
D:4.1-5cm | 株 | 25 | |
D:3.1-4cm | 株 | 18 | |
刺槐 | D:8.1-10cm | 株 | 100 |
D:7.1-8cm | 株 | 80 | |
D:6.1-7cm | 株 | 60 | |
D:5.1-6cm | 株 | 40 | |
D:4.1-5cm | 株 | 30 | |
旱柳 | D:5.1-6cm | 株 | 50 |
D:4.1-5cm | 株 | 30 | |
垂柳 | D:6.1-8cm | 株 | 90 |
D:5.1-6cm | 株 | 70 | |
D:4.1-5cm | 株 | 50 | |
D:3.1-4cm | 株 | 30 |
绿化树、果类树及苗木价格(五)
树种 | 规 格 | 单位 | 单价(元) | ||
水曲柳 | D:4-5cm | 株 | 35 | ||
龙爪槐 | D:5.1-6cm | 株 | 160 | ||
D:4.1-5cm | 株 | 140 | |||
丝棉木 | D:7.1-8cm | 株 | 140 | ||
D:6.1-7cm | 株 | 100 | |||
D:5.1-6cm | 株 | 70 | |||
D:4.1-5cm | 株 | 40 | |||
D:3.1-4cm | 株 | 25 | |||
苹果树 梨 树 桃 树 杏 树 李子树 | 盛果树(6年以上生) | 株 | 500 | ||
初挂果树(3-5年以上生) | 株 | 300 | |||
幼果树(2年生) | 株 | 100 | |||
果类树苗 | 株 | 20 | |||
果类苗圃 | 亩 | 3000 | |||
枣树 | 大(5年以上) | 株 | 300 | ||
中(3-5年) | 株 | 200 | |||
小(2年生) | 株 | 100 | |||
幼树 | 株 | 20 | |||
苗圃 | 亩 | 4000 | |||
沙枣 | D:8.1-10cm | 株 | 100 | ||
D:6.1-8cm | 株 | 60 | |||
D:4.1-6cm | 株 | 45 | |||
D:3.1-4cm | 株 | 18 | |||
葡萄 | 棚架 | 小 | D:3cm以下 | 架 | 30 |
中 | D:3-6cm | 架 | 200 | ||
大 | D:6cm以上 | 架 | 500 | ||
篱架 | 4年以上 | 株 | 30 | ||
1-3年 | 株 | 12 | |||
苗圃 | 1年生苗木 | 亩 | 3000 | ||
枸杞 | 盛果(4年以上生) | 株 | 40 | ||
初果(2-3年生) | 株 | 25 | |||
幼果(1年生) | 株 | 10 | |||
苗圃 | 亩 | 2800 |
注:D为地径;H为高度;¢为球体直径。
表2:
同心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装饰装修补偿标准
级别 | 房 屋 情 况 | 补偿标准 | 备注 |
高档 | 木制门窗套;暖气罩;墙裙;墙面高档壁纸或高档乳胶漆,局部墙面带装饰造型;木质、玻璃、铝合金或碳酸钙板吊顶;高档木地板或高档地板面砖;铝合金(塑钢)窗、不锈钢防盗栏。 | 200元/m2 | |
中档 | 普通面饰板门窗;暖气罩;石膏顶、塑料扣板或木线条顶;墙面乳胶漆;地板面砖。 | 150元/m2 | |
低档 | 一般木制门窗;石膏顶;涂料墙面;水泥地面、油漆地面、砖地、地板革。 | 100元/m2 | |
相关说明 | 1.装修装饰补偿按主房建筑面积进行补偿。2.附属房、违法违章建筑或临时建筑内的装饰装修不予补偿,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擅自突击装修的不予补偿。3.附房装饰装修和其它附属物不再补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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