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业视点:劳动定额不能成为职工被侵权的理由2008-03-07 16:37:09
- 56.6%的职工经常加班,其中四分之一是由于不能完成劳动定额造成的,每天需要加班两个小时以上才能完成劳动定额的职工占被调查人数的27.6%。来自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这组调查数据,使得劳动定额问题在两会上引起了代表委员的关注。 所谓劳动定额,通俗地说,就是指预先规定
-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增加了多少成本?2008-02-12 09:02:27
- 那些已经搞了劳务派遣的企业最担心的不是劳动成本的问题,而是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秦引林认为,《劳动合同法》的出台,不仅仅关系到劳动者权益保护、企业压力增大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影响了国家的经济战略调整。 1月28日,在犹豫了很久之后,史林财终于和深圳一
- 中国各地认真实施劳动合同法 维护劳动者权益2008-02-09 08:45:56
- 记者5日从中国劳动保障部获悉,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各地完善相关配套法规政策,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指导和管理,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008年1月1日起,中国开始实施劳动合同法。广东省出台了劳动合同签收公示暂行办法,专门对劳动合同的订立作了规范
- 垄断行业将推广规范合同 网络营销受重点巡查2008-01-27 12:42:36
- 电子商务等新兴网络营销将受重点巡查 昨日(26日),北京市工商局称,对于电子商务、无店铺经营等新兴网络营销业态,今年工商部门将重点通过网上巡查,实现对违法行为的发现、跟踪和取证。还将针对垄断性行业,推广合同示范文本,解决消费者与经营者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 劳工保护的欧美经验2008-01-27 00:15:16
- 在《劳动合同法》生效之际,部分企业抢先采取了的一些非常之举,如华为的辞工风波,于是,劳工保护问题最近受到舆论界、学术界乃至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劳动立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手段。问题是,立法应该重点保护劳动者什么?保护到什么程度?对此,我们应该
- 未休年假3倍领薪应并入当月工资纳税2008-01-24 14:50:42
- 张小姐是一家企业的财务人员,由于从2008年起,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企业需向未休年休假的职工按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的报酬。对于员工取得的未休年假3倍领薪 的收入是否需要计算个人所得税张小姐不太清楚,于是她拨通了12366广州地税咨询台进
- 劳动部称劳动合同法未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2008-01-24 14:48:52
- 在就业数据达到近年高点之际,旨在解决职工工资增长和保障的工资条例草案已经形成,目前正在听取各方面意见。 加快推进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建设,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的工作重点之一。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表示,工资增长机制和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八成企业用人集中六行业2008-01-22 11:46:04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昨天(21日)发布消息称,2007年第四季度劳动力供给仍大于需求,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六大行业需求旺盛,近八成企业用人都集中在这六大行业。裁剪缝纫人员、机械冷加工人员、餐厅服务人员、推销展销人员等职业的用人需求较大。 根据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
- 劳动保障部:工资条例已形成草案 正在征求意见2008-01-22 11:44:41
- 劳动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21日透露,工资条例已形成草案,目前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 尹成基在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工资条例草案需上报国务院法制部门进行审核,还需经过一系列立法程序。 尹成基指出,工资条例和工资增长机制都是为了解决职工工资增长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促进工资与效益相协调2008-01-22 00:06:53
- 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基本养老金和失业保险金领取等相关问题,一直受到广泛关注。特别是伴随着物价上涨,居民对于收入增长的诉求也日趋强烈。如何健全居民收入增长机制,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失业保险司司长吴道槐和养老保险司副
- 劳动部门提醒本月是补签劳动合同最后期限2008-01-20 03:53:30
- 《劳动合同法》已经实施,但仍有一些用人单位用工不签劳动合同。市劳动保障局有关人士提醒说,对于以前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来说,这个月是用人单位与员工补签劳动合同的最后机会,否则将可能因此付出高额违法成本。 补签合同,本月是最后期限 小王是四川来沪的农民工,
- 解读劳动合同法:和谐劳资关系才是立法目的2008-01-15 16:14:19
- 记者:最近社会上出现了一些研讨班、培训班,专门教授企业如何规避《劳动合同法》。 常凯:很多所谓的研讨班、培训班,招徕听众的主题词就是如何规避《劳动合同法》。我们可以稍微换一个角度,看看规避的提法能不能成立。假如我们颁布新的《刑法》,是不是也能办一个规
- 劳动保障部公布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方法 2008-01-15 16:12:36
- 月计薪天数调整为21.75天 工作:20.83日/月 计薪:21.75天/月 由于法定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近日,劳动保障部公布《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将月计薪天数由原来的20.92天调高至21.75天。 据劳动部门介绍
- 劳动保障局提醒:事实劳动关系补签合同本月截止2008-01-15 16:11:32
- 新《劳动合同法》已于元旦正式实施,但仍有一些用人单位用工不签劳动合同。上海市劳动保障局昨天(14日)发出提醒:对于以前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来说,这个月,是用人单位与员工补签劳动合同的最后机会,否则将因此付出高额的违法成本。 逾期未签须付2倍工资 小王是四川
- 律师称先辞职再签合同无法将工龄清零2008-01-12 05:05:06
- 劳动合同法已实施十余天,但打进本报热线进行相关投诉的电话还很多。近日,本报特约志和智律师事务所邵波律师为市民支招。 合同约定无节假日 无效 刘先生是北碚某公司员工。前段时间,公司与刘先生解除劳动关系,现在又与他重签劳动合同,而且合同规定员工没有节假日,
- 《劳动合同法》实施 专家解释之前合同如何履行2008-01-03 03:10:58
- 《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之前建立的劳动关系应该如何对待,《劳动合同法》立法专家对此进行了解读。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法教研室主任、《劳动合同法》立法专家之一的王向前说,劳动合同法对它实行之前劳动
- 解读“劳动争议仲裁法”:处理争议更快捷更方便2008-01-03 03:09:23
- 全国人大常委会2007年12月29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这部法律会给劳动者带来些什么便利和权益保障?记者日前采访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孙宝树。 防止用人单位恶意拖延时间 部分案件可一裁终局 过去,曾有不少申请仲裁的劳动者抱怨,诉讼
-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向三类组织申请调解2008-01-02 03:08:23
- 将于2008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劳动争议调解程序作了专门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向三类组织申请调解,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福州市农民工维权工作站站长、福州新世通律师事务所律师翁齐斌说,明确调解是解决劳动争议
- 解读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2008-01-02 03:07:13
- 2007年12月29日通过,将于2008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福州市农民工维权工作站站长、福州新世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 热点关注:六类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8-01-02 03:05:29
- 2007年12月29日通过,将于2008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六类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这六类争议是: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